因工作需要,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临聘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2026年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心强,热爱不动产登记工作,能吃苦耐劳;工作严谨细致,具备良好沟通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对应岗位工作;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6月22日至2008年6月21日期间出生)。
5.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对应学位证书。
(四)学历相关说明:
1.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于2026年6月22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不提供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报考。2026年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证明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五)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5.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其他不宜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2日-24日,8:00-12:00、15:0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人事与财务科(地址:北海市陈文村路7号6楼605室,联系电话:0779-2060171)。
报名人员现场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核验,并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①《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②个人简历,③身份证,④学历学位证书,⑤近期免冠1寸彩照,⑥资格证书等。
3.报名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笔试面试及聘用资格。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并准确理解岗位资格条件,严格按照要求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所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因提交虚假材料、信息填写错误或不完整导致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核或考察未通过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笔试
岗位招聘计划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计划。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文字写作、综合分析、事务处置等综合能力,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如面试总人数不足1:3的,则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放弃面试的,可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工作由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临聘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了解面试者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同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核实面试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聘用条件。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为合格。
(四)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拟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相关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合所聘岗位者,取消其考察人选资格,依次按从高分到低分由未进入考察名单者递补。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及考察实际情况,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到人社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确定聘用
经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按计划招聘人数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我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聘用手续办结前仍未按要求取得对应学历学位、境外学历认证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人选或另行招聘。
三、工作时间及工资待遇
实行标准行政班、周末双休制度,因工作所需可统筹安排加班;薪资待遇依照北海市人民政府相关批复意见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的有关政策,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的监督。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附件:
附件1:2026年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临聘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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