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北海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和北海市福利精神病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需求
招聘岗位一:北海市社会福利院护士2名
岗位职责:为服务对象提供常见护理工作、康复保健服务、健康教育,协助医生做好院内患者转诊工作等。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民政福利事业做出贡献;
2.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胜任相应的岗位工作,服从领导;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3.身心健康,年龄35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工资待遇:工资待遇参照技术岗在编职工待遇;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
招聘岗位二:北海市社会福利院食堂管理人员1名
岗位职责:负责食堂餐厅人员、服务、设备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聘条件
1.40岁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外形良好;
2.熟悉食堂或者餐厅的运作及经营管理、精通成本控制及食堂安全;
3.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责任心,良好的沟通、合作能力和独立的工作能力;
4.有五年以上同等职位经验,需有健康证明、身体合格。
5.有集体食堂从业经验者优先录用。
工资待遇
参照市社会福利院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食堂管理人员税前薪资约5950元/月·人,扣除五险一金后薪资约5300元/月·人
招聘岗位三: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厨师3-5名
岗位职责:制定食谱,完成食堂各餐烹制,协助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开餐准备工作;厨房设备保养和卫生安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聘条件
1.熟悉食品安全知识,有较强的工作计划性,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2.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55周岁以下;
3.具有厨师从业资格证和健康证,有集体食堂从业经验者优先录用。
工资待遇
参照市社会福利院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厨师税前薪资约6800元/月·人,扣除五险一金后薪资约5100元/月·人。
招聘岗位四: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厨房刀工2名
岗位职责:负责食材的处理,完成食堂各餐烹制准备工作,做好厨房和餐厅的清洁卫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招聘条件
(1)熟悉食品安全知识,为人踏实、积极肯干;
(2)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55周岁以下;
(3)服从分配,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团队合作精神;
(4)有集体食堂从业经验者优先录用。
3.工资待遇
参照市社会福利院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厨房刀工税前薪资约5300元/月·人,扣除五险一金后薪资约3600元/月·人;
招聘岗位五:北海市社会福利院配菜员2名
岗位职责:负责食材准备和初加工,原料调配,协助做好厨房设施维护和清洁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聘条件:
1.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55周岁以下;
2.熟悉食品安全知识,为人踏实、积极肯干;
3.熟悉食材的选择、切割、处理等基本操作,有一定的烹饪技巧和配料调制能力;
4.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卫生意识和安全意识,能够保证食材和设备的安全和卫生;
5.需要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能够与他人协作、沟通,并为客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6.有集体食堂从业经验者优先录用。
工资待遇:参照市社会福利院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配菜员税前薪资约4300元/月·人,扣除五险一金后薪资约2600元/月·人
招聘岗位六: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厨房后勤配送员3名
岗位职责:负责厨房食材、调料等物品配送,做好配送工具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聘条件:
1.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2.有一定的体力和耐力,能够胜任搬运工作。
3.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工资待遇:
参照市社会福利院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厨房后勤配送员税前薪资约3800元/月·人,扣除五险一金后薪资约2100元/月·人。
招聘岗位七:北海市福利精神病医院护理员1名
岗位职责:护理住院病人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2.初中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年龄50周岁以下;
4.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工资待遇:
参照市福利精神病医院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工资由职务工资+绩效工资等组成;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
招聘岗位八:北海市福利精神病医院保洁员1名
岗位职责:住院部保洁工作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2.初中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年龄50周岁以下;
4.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工资待遇:
参照市福利精神病医院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工资由职务工资+绩效工资等组成;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9日-10月13日。
(二)报名方式: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因个人原因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2.报名提交材料:
有意应聘者,在招聘时间内提交以下电子材料(邮箱:bhsmzjzp@163.com,电子材料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应聘XX岗位-姓名-XX大学”):
(1)《北海市民政局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
(2)个人简历;
(3)相关资格证书。
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由办公室根据应聘者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办公室将电话通知面试、考核。经笔试和面试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民政局办公室解释,北海市社会福利院电话:2030350;北海市福利精神病医院电话:2288005、2288006。
附件:北海市民政局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doc
北海市民政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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