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工作过程中,和公司签定书面劳动合同是一个常见的过程,但是很多公司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
小编整理了四种常见情况,大家可以详细比对自身情况,争取自身相对应的权益。
当员工上班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公司还没有和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要从没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一个月起到与员工补签劳动合同止(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每月支付员工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需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若上班超过一个月,公司应当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简单来说,只要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状态未超过一个月,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后只需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的劳动报酬;若超过一个月,公司还需承担二倍工资的支付经济赔偿责任。
当员工上班超过一年,公司还没有和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要从没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一个月起到与员工上班满一年止,每月支付员工两倍的工资;并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公司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公司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需立即与劳动者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ps:根据相关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则该合同直至劳动者退休才终止。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很强的稳定性。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 员工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 公司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员工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没有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若公司违反上述规定不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截止双方实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向员工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当公司与员工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期满后,员工继续在公司工作,公司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与员工续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需要从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到与与员工补签劳动合同止(最长不超过十二月),每月支付员工二倍工资。
tips:
员工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的合法权益,在遇到公司不与自己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四)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证据材料去证明或认定双方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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