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这些求职变化你知道吗?
百问百答 2022-05-30 1360浏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通知》明确指出以下几点。

取消就业报到证

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取消就业协议书签章

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


取消报道手续

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


鼓励网上签约

教育部门要健全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系统,方便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鼓励受疫情影响地区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实行网上签约。


推进体检结果互认

指导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实际,合理确定入职体检项目,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乙肝、孕检等检测。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用人单位或高校毕业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协商可提出复检、补检要求。高校可不再组织毕业体检。

内容来源:国家教育部官网,广西人才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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