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男性陪产假”应尽快落地
职场资讯 2021-07-29 440浏览

   7月26日全国政协召开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专题协商会。全国政协委员杨云彦称,夫妻共担生育责任,7-15天的男性陪产假太短了,应予以延长。(7月27日新京报)


   我国现行产假政策包括针对女性的产假和针对男性陪产假。2012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在此基础上,各省份在各自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分别规定了奖励产假。奖励产假从30天到80天不等,大部分为60天。目前不少地区的男性陪产假仅为7至15天,对于男性参与育儿的鼓励作用有限,参保男职工的获得感不足。


  “男性陪产假”也有人称之为“共同育儿假”。一些地方这几年虽然推出了“陪产假”,但大多是口惠而实不至,根本没有得到真正落实。使“陪产假”有假难休。即使实施,也只有一个星期,由于时间太短,也解决不了多大问题。只能在太太产前产后的几天里照料和守护一下。政协委员建议延长男性产假。在太太生了孩子后,老公能较长时间陪在她身边,既可以体现对妇女的绝对尊重,又有更多的时间照料老婆和孩子,可以让夫妻间增进交流,使夫妻关系更加融洽。


  政协委员的这一建议虽好,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对于许多企业管理者而言,员工“护理假”越长,企业承担的成本就越多。老板想要省钱,员工又想要多放假,这是一对很难调解的矛盾。再说,无论是国企还是私企,很多职位都是专岗专职,女员工休产假实属不得已而为之,男性再休陪产假,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人去顶岗。另外,“男性陪产假”还没有真正上升到法律层面,因而很多企业不当一回事,员工对“陪产假”只能爱在心头口难开。


  建议延长“男性陪产假”,主要出自两方面的考虑:一是产假导致的男女就业权不平等,二是男性缺位容易造成家庭不和谐。确实,孩子出生,父母尽心照顾,这是天理人伦。但由于“男性陪产假”并未在国家法律层面予以明确,且落实陪产假的法律责任也暂时没有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予以规定。有的地方虽然以地方条例的形式,规定了男性“陪产假”,但对企业没有强制性。企业如果不落实“陪产假”的话,劳动监察部门根本拿他们没办法。


  建议延长男性“陪产假”,虽然会耽误一些人一时的工作,给企业增加一些成本。但从长远来看,无论对家庭,对夫妻双方工作单位,对促进社会和谐都是一件大好事。其不仅体现出社会对妇女送去了更多的尊重和关爱,也体现了社会的文明和进步。但延长男性陪产假,企业确实很难忍受,不但可能造成人员紧缺,而且增加用工成本。因此,有关部门在充分考虑女性和家庭权益的同时,必须全面考虑企业诉求,平衡好其中的利害关系。国家有关部门应该拿出相应的政策,对落实男性“陪产假”的企业给予相应的补贴。希望有关部门认真研讨,在条件成熟后,尽快落地。(作者:胡建兵)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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