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公告通知 2023-01-11 4142浏览
来源: 北海人才网

根据《2022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等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关于划定2022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和《2022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和“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但对个别确需当年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海城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按1:2以上比例开考。两年内多次招聘并经降低资格条件后仍未招聘到人的岗位,或者入围面试考生的笔试总成绩达到全区同试卷类别全部实考两科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岗位,确需当年补缺,由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海城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按1:1比例开考。卫生院、乡村学校的招聘岗位不受面试开考比例限制。”的规定,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叶德涛等367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名单见附件1)。

根据“报考北海市海城区地角卫生院中医医师、全科医师和北海市海城区高德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的人员,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为1:1时,报考人员直接确定为考察人选。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1:1时,需要通过面试确定考察人选。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因有放弃面试资格而造成岗位1:1比例的,报考人员仍需参加面试来确定考察人选。”确定叶汉文等5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要求

(一)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

2022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23年1月11日-1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

2022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请查询《2022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由资格审查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要求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须按招聘公告的规定亲自携带以下材

料原件进行验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纸质笔试准考证(报名基层医疗机构“绿色通道”岗位的考生不需提供);

3.毕业证、学位证;

4.岗位要求具有的资格证书;

5.户口簿或相关户籍证明等(大专学历的考生须提供);

6.报名登记表;

7.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8.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下载)作为学历证书的证明材料。

9.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按以上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验证。

在职的考生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1月15日(星期日),上午7:30开始(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北海市第二实验学校(北海市海城区东海街20号)


四、面试形式

(一)教师岗位(小学教师、幼儿教师):面试采用试讲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内容见附件3)。

(二)其他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


五、面试前取消和核减的招聘计划

因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选自愿放弃资格审查原因,决定取消区地角卫生院全科医师岗位(职位代码164)的1名招聘计划。


六、补充说明事项

北海市海城区中街街道公共事业服务管理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岗位编码:113),将原岗位名称“专业技术人员”更正为“专业技术人员一”。

北海市海城区中街街道公共事业服务管理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岗位编码:114),将原岗位名称“专业技术人员”更正为“专业技术人员二”。

北海市海城区小学小学心理咨询师岗位(岗位编码:135),将原岗位名称“小学心理咨询师”更正为“小学心理咨询师一”。

北海市海城区小学小学心理咨询师岗位(岗位编码:136),将原岗位名称“小学心理咨询师”更正为“小学心理咨询师二”。

北海市海城区小学小学心理咨询师岗位(岗位编码:137),将原岗位名称“小学心理咨询师”更正为“小学心理咨询师三”。

北海市海城区小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岗位编码:138),将原岗位名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更正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

北海市海城区小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岗位编码:139),将原岗位名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更正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二”。


七、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报名基层医疗机构“绿色通道”岗位的考生提供报名登记表)、《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如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参加面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进场前考生遗失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可先写诚信考试承诺书,凭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待面试结束后,本人携带补全的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实施机关现场验证。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2023年1月15日上午7:3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验证、签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指定面试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八、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联系地址及电话:

1.海城区人社局:北海市海城区长青北路15号海城区政府小礼堂212室。邮编536000。电话:0779-2097727。

2.海城区教育局:北海市海城区贵州路52号海城区教育局南楼108室。邮编536000。电话:0779-2022553。

3.海城区卫生健康局:北海市海城区三中路24号海城区卫生健康局212室。邮编536000。电话:0779-3070381。



附件1:2022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022年北海市海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绿色通道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x


附件3:2022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岗位)面试内容.xlsx


中共北海市海城区委组织部          中共北海市海城区委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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