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及引进教育人才体检公告
公告通知 2023-01-04 2795浏览
来源: 北海人才网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及引进教育人才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一)2022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察合格,确定陆明英等57人为2022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2022年北海市教育局招聘引进教育人才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本科生要求笔试合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察合格,确定陈三娇等6人为2022-2023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招聘引进教育人才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见附件2)。

具体入围体检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并发放《体检通知书》。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体检考生须知》(见附件3),于体检当天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体检通知书、一张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以及体检费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如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参加体检,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如体检前考生遗失体检通知书的,考生可先写诚信考试承诺书,凭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待体检结束后,本人携带补全的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体检实施机关现场验证。

因感染新冠病毒等原因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另行通知进行体检,不再发布体检公告。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领取体检通知书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月3、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地点:各招聘单位


三、体检集中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23年1月5日上午7:10前(具体体检时间详见体检通知书)

体检集中地点: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正门(北海市新世纪大道与上海路交汇处)


四、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在市级以上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人选递补

公开招聘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公告发布后,递补人选将按程序通知参加统一体检,不再另行发布体检公告。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指标招聘计划。


六、注意事项

参加体检考生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建议佩戴N95口罩),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验证进入体检机构。


七、其他

(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四)体检实施机关联系电话:

北海市教育局:0779-3200219,0779-3200920。

 

附件:

附件1.2022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2-2023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招聘引进教育人才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xls


附件3.体检考生须知.doc


 

北海市教育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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