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海职业学院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公告通知 2021-09-22 1347浏览
来源: 北海人才网

根据《2021年北海职业学院实验幼儿园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北海职业学院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等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关于划定2021年北海职业学院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和《2021年北海职业学院实验幼儿园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中“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当年补缺的,经北海职业学院申请,市人社局核准后可以放宽至1:2及以上比例开考”的规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卢小娟等45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要求

(一)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

2021年北海职业学院实验幼儿园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北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广西北海市海城区西藏路48号,0779-3920053、15107793967。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由北海职业学院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按招聘公告的规定亲自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验证。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纸质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岗位要求应具有的教师资格证。

5.岗位要求应具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6.户口簿或相关户籍证明等(大专学历的考生须提供)。

7.报名登记表。

考生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按以上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验证。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周六),上午7:30开始(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北海职业学院西藏路校区。


四、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形式:教师岗位采用试讲方式,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均可)、“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考生,须提供接种禁忌证明,或按要求做好信息登记,方可进入。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

(二)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三)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如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面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进场前考生遗失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可先写诚信考试承诺书,凭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待面试结束后,本人携带补全的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北海职业学院现场验证。

(四)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2021年9月25日上午7:30前到达指定具体面试候考室验证、签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五)面试不收取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六、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聘用诚信档案。

 

联系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9-2022665 

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0779-3210291

北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0779-3920053

 


20210922面试公告附件1:2021年北海职业学院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20210922面试公告附件2.2021年北海职业学院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面试内容及用书.xlsx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海职业学院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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