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城区2021年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公告
公告通知 2021-07-27 945浏览
来源: 北海人才网

根据《北海市海城区2021年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规定,现将北海市海城区2021年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及考察结果确定朱庆岚等77人为北海市海城区2021年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体检人员(见附件1)。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体检考生须知》(见附件2),于体检当天上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体检通知书、1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以及体检费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集中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21年8月1日上午7:30前

体检集中地点:北海市海城区政府大院内(北海市长青北路13号)。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人选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即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7月29日—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地点:北海市贵州路52号海城区教育局南楼405

六、其他

(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体检费约为400元。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诚信档案。

(四)体检实施机关联系电话: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9-3075303

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0779-2022553

 

附件:1:北海市海城区2021年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77人).xlsx

               2:考生体检须知.docx


           

           

     

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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