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公招通知 2021-02-24 3338浏览
来源: 北海人才网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需求

招聘岗位一:

北海市社会福利院临床医师4名。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民政福利事业做出贡献;

2.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胜任相应的岗位工作,服从领导;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3.身心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工资待遇:工资待遇参照同级别在编医生工资标准;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

招聘岗位二:

北海市社会福利院精神科护士2名。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民政福利事业做出贡献;

2.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胜任相应的岗位工作,服从领导;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3.身心健康,年龄35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工资待遇:工资待遇参照同级别在编护士工资标准;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

招聘岗位三:

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中心护士1名。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民政福利事业做出贡献;

2.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胜任相应的岗位工作,服从领导;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3.身心健康,年龄35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工资待遇:工资待遇2500元/月;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

招聘岗位四:

北海市社会福利院检验士1名

岗位职责:负责全院检验科工作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热情积极、细致耐心;

2.学历大专及以上,临床医学检验相关专业,具有医学检验技术士及以上资格证;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工资待遇:工资待遇参照同级别在编医生工资标准;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

招聘岗位五:北海市社会福利院财务人员1名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民政福利事业做出贡献;

2.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相关专业,具有初级会计资格证书及以上,2年及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

3.身心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

工资待遇:工资待遇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

招聘岗位六:

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养老护理员共6名

岗位职责:护理老人及儿童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民政福利事业做出贡献;

2.初中学历,尊敬长者,服从安排,能吃苦耐老,具有养老资格护理员资格证优先;

3.身心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

工资待遇: 2000元/月;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2月23日-3月9日

(二)报名方式: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因个人原因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2.报名提交:

有意应聘者,在招聘时间内,向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办公室提交以下电子材料(邮箱:843286946@qq.com,电子材料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应聘工作人员-姓名-XX大学”),待接到面试通知后,准备好纸质材料一式3份,在面试时提交:

(1)《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及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实。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由办公室根据应聘者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办公室将电话通知面试、考核。经笔试和面试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办公室解释,联系人:康小姐   联系电话:2230232

 

附件: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doc

 

 

                  北海市社会福利院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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