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强化社会监督,提升公众满意度及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监督员选聘办法》(北综执法〔2020〕17号),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高。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关心和支持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备开展监督工作的基础素质和身体条件。
(二)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一心为公,不谋私利,实事求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执法监督员工作纪律。
(三)勇于担当负责,愿意承担执法监督员职责,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辨别是非能力,善于发现问题和敢于反映问题,勇于担当,敢于负责。
(四)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选聘原则
(一)选聘人数:20名
(二)选聘范围:在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会、协会、社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群众等群体中选聘
(三)自愿原则:本人自愿
(四)公开原则: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三、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2日
四、报名程序
请报名人员填写《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监督员推荐表》(可登陆政府网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站点http://xxgk.beihai.gov.cn/bhszhxzzfj/index.html 通知公告栏进行下载 ),于11月12日前发送电子版至我局执法监督科(联系人:覃开弟,联系方式:0779-3203238,办公邮箱:zfjdk2019@163.com),纸质版直接递交至北海市海城区四川路58A号电信大院504室。
五、聘用形式
我局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程序上报审定后正式发放聘书聘用,聘期暂定2年。聘用人员聘用期间,按照我局《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执法监督员考核办法》进行管理,聘期内因工作调动等原因不能担任执法监督工作的,按程序解除聘用。
特此公告
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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