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公安局2020年面向退伍军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公招通知 2020-09-25 3143浏览
来源: 北海人才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留置看护辅警管理办法(试行)》和《北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退伍军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事业心强;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0年9月30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4. 初中(含)以上学历;

5. 身心健康。无纹身、无色盲、无口吃。身高须在165cm(含)以上;

6.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

7.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 从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上辞职未满一年的;

11.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政审、理论考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各测试环节入围名单、测试内容、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8日至 9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二)报名地点

北海市公安局办公楼2楼图书阅览室(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168号)。

报名咨询电话:0779-2091393。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含)以上学历,还需提交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至少需包括本人、配偶及父母)、个人信用报告(详细报告,由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北海市中心支行(北海市海城区四川路93号)打印),有专业特长的应携带专业证书或资格证书,以上材料为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

(四)资格审核

个人征信报告存在呆账、催收,逾期次数较多、金额较大或未结清等情况的,属于严重个人征信问题,不得报名。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通过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面试及政审

(一)面试

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现场经资格审核后,凭报名登记表在报名地点参加面谈考察。面谈考察现场设3名考官,面谈考察结论只有合格和不合格,有2名(含)以上考官结论为合格则视为面试合格。

面试合格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政审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和填写的个人信息,统一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试

(一)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以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监察法、计算机知识等为主要内容。题型包括3种: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具体内容见《北海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2)。

理论考试采取在计算机上闭卷考试,电脑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考试时间45分钟。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在理论考试结束后随即进行,参加人员须身体健康,无不适宜参加激烈运动的疾病。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主动放弃。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成绩按《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附件3)评定。体能测试成绩低于35分的,体能测试不合格。

理论考试和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理论考试成绩×60% +体能测试成绩×40%。

七、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体检安排在市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附件4),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北海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微信公众号“北公宣”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九、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北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由市财政全额保障,人均月收入40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五险),根据北海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执行看护任务期间,享受工作补助。

(三)福利待遇

配发执勤服装、年度健康体检(工作满一年以上)、带薪年休假(工作满一年以上)、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十、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应聘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对现场秩序的管理,自觉保持1.5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不聚集闲聊,不得在现场逗留。

(二)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陆北海市人才网(www.bhrc.cn)、北海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微信公众号“北公宣”查询。需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的,可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理论考试、体能测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北海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北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含示例).xls

附件2:北海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zip

附件3: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评分标准.doc

附件4: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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