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同意,北海市银海区国资金融局面向社会招聘国有企业财务总监1名,派驻到银海区国有企业开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派驻北海市银海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1人。
二、招聘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共党员优先;
2.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有会计师事务所或政府审计部门工作经历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财经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2.具有会计、审计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3.具有从事财会、审计主管3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具有大中型企业、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和政府审计部门业务主办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应聘: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还在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12日24时(共 15天),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报名人员提供的电子材料不再受理。
2.提交报名申请: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者需下载附件《北海银海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报名登记表》(含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并如实填写,提供个人工作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各1份,发送至邮箱yhqczps@163.com。
报名时所填写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通过后,电话通知应聘者具体面试时间、地点。
(三)面试
由区相关部门组成面试考察小组,采取面谈的方式对应聘人进行面试。应聘人员持本人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参加面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由区国资金融局牵头成立考察小组,采取适当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考察前应聘人员须向考察小组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通过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工作的,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工作,由其另行自主择业。
四、相关政策及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北海市银海区国有企业副总经理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应聘者岗位资格条件及所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通过者,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北海市银海区财政局(国资金融工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梁锐,0779-3228363,15907796968;林隽宇,0779-3228641,18077980326;电子邮箱:yhqczps@163.com)
北海市银海区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
2020年5月29日
暂无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