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医疗保障局招聘公告
公招通知 2020-05-18 2095浏览
来源: 北海人才网

根据北海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北海市医疗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从事行政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考核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符合北海市公益性岗位使用的政策条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无复杂社会关系。

3.服从管理,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能按时完成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22日

2.报名地点:北海市医疗保障局(北海市海城区深圳路49号);联系人:杨柳青;电话:3213820。

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北海市医疗保障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面试考核:报名截止后,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筛选通过的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初次聘用期限为1年,其中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则不予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一年一签。聘用岗位性质为编制外公益性岗位。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在工作期内工资待遇根据市相有关规定执行,月工资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北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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