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海事法院2020年招聘聘用制法警公告
公招通知 2020-07-08 2754浏览
来源: 北海人才网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聘用制法警(其中男性4名,女性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1.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1日期间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高男性170厘米以上、女性160厘米以上; 

5.司法警察、公安专业,退役军人或有体育、文艺专长者优先;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

报名人员请下载填写《北海海事法院聘用制法警报名表》一式两份,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张,连同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北海海事法院政治部(原件核对后退还)。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21日。

四、资格审查及体能测试

1.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2.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共三项,其中,男子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对体能测试合格者组织人选进行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招聘人选,组织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派遣期2年,试用期2个月。一经录用须在我院工作两年以上,工作表现优秀的,派遣期满后可以续签合同。

八、工资待遇及其他

聘用制法警薪资标准为每人每月2700元(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合同期内工作每满一年,月工资增长50元,试用期工资每月2200元。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不提供住宿。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海海事法院政治部

通信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179号,邮编536000

联系电话:0779-3238865、3239088,传真:3238860

 

附:聘用制法警报名表.doc



  北海海事法院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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