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 2020 年“壮族三月三”假期安排的通知
公告通知 2020-03-25 2224浏览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 2020 年“壮族三月三”假期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 年“壮族三月三”假期,即 3 月 26 日、27 日(农历 三月初三、三月初四),全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照常上班。3 月 28 日、29 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休息。 

二、各单位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三、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三级应急响应工作指导意见》(桂新冠防〔2020〕11 号)精神,继续暂停群体性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庙会等大型公共活动和群众聚集性活动,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 

四、“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文化旅游消费品牌相关活动以线上活动为主,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五、各地各部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相关工作,正确引导各族群众按照严控人群聚集、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文明祭扫的要求,有序进行民间民俗活动。 

六、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思想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自治区“壮族三月三”假期调整的安排,及时制止不当言论,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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